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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放消費潛力 洛陽又一波消費券來了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消費潛力,洛陽市擬于7月17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啟動第二期商貿電子消費券發放工作。

    此次計劃發放的商貿電子消費券按使用領域分為購物消費券和餐飲住宿消費券,其中購物消費券面向家電銷售、購物中心、百貨店、大賣場、連鎖超市、便利店等企業,餐飲住宿消費券面向餐飲、住宿企業。

    消費券發放方式

    電子消費券依托支付寶臺發放,適用于洛陽市域內支持支付寶付款方式的家電銷售企業、購物中心、百貨店、大賣場、連鎖超市、住宿、餐飲等線下實體商家,符合上述行業類別且支持支付寶支付方式的線下商家均可參與本次活動。

    消費券投放和使用時間

    電子消費券計劃7月17日上午10時發放,使用有效期為7月17日上午10時至8月31日24時。

    消費券領取方式

    第一步: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APP首頁或搜索“洛陽”進入活動專區進行領取,先領先得,領完為止。

    第二步:消費者領取的購物消費券、餐飲住宿消費券自動存入支付寶“卡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付款時,只要達到滿減額度,便自動從“卡包”調取扣減,消費者可通過“卡包”查看消費券使用情況。

    消費券領取規則

    消費券在投放日限時限額發放,所有在洛人員(包括外地來洛人員)的支付寶實名認證用戶均可申領,先到先得,領完為止。購物消費券共計發放13萬張,其中10元券10萬張、50元券2萬張、100元券1萬張,每人限領1張。餐飲住宿消費券共計發放13.065萬張,其中10元券10.065萬張、20元券2萬張、50元券1萬張,每人限領1張。

    消費券使用規則

    消費券領取成功后即可使用,到店消費時使用支付寶臺核銷,每次消費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不可疊加使用,不可跨領域使用。購物消費券:消費滿48元可使用一張10元券,消費滿198元可使用一張50元券,消費滿688元可使用一張100元券。餐飲住宿消費券:消費滿48元可使用一張10元券,消費滿98元可使用一張20元券,消費滿198元可使用一張50元券。消費者在線下活動商家消費時,若消費行為滿足消費券使用規則,可選擇使用消費券抵扣相應金額,參與活動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兌現。

    注意事項

    消費券逾期未使用則自動作廢。消費券不可提現,不可售賣。在消費券有效期內使用消費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消費券有效使用期不變,仍為原定結束時間。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訂單部分退款,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

    如遇商貿電子消費券商家適用、消費糾紛、政策咨詢等問題,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反映:支付寶咨詢客服熱線:95188-1,政策咨詢熱線:購物63930762,餐飲住宿63935119,消費投訴舉報熱線:12315。

    在消費券發放期間,市商務局將組織各大商超、餐飲、住宿企業同時推出各項打折、滿減等鉅惠促銷活動,政府消費券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同時,各縣區將加大對本轄區參與活動商家產品品質控制、風險防控、疫情防控等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假冒偽劣、以次充好、虛假促銷、倒賣套現、變相加價等行為,規范企業促銷行為,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存在不符合市場監管要求行為的商家,將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列入失信名單,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嚴處理。(記者徐孟國通訊員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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