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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很多消費者會選擇在網絡平臺訂房。近日,衛女士就遇到了麻煩事,她在網上成功預定了一家賓館的客房,幾天后賓館告知因滿房無法安排,訂單被取消,為表示歉意將補償34元,建議衛女士盡快改訂。衛女士認為該賓館的做法不合理,咨詢柳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她該怎么辦?
柳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一直在開展“月月3·15律師咨詢答疑”,邀請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律師傅萬成進行解答。
傅萬成表示,賓館接受衛女士等人的網絡預訂后,雙方已成立了服務合同關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護,賓館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提供客房和相應的服務。在沒有法定理由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賓館無權單方解除合同,也就是無權取消訂單。
賓館單方取消訂單,衛女士可以要求賓館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賓館確實已客滿,衛女士可以要求賓館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如賓館補償的34元不足以賠償其損失的,衛女士可以要求賓館賠償其相關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訂房造成的差價損失或因賓館取消訂單導致無法去旅游的車票損失等。
柳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大家,網上訂房盡量選擇口碑好、對提供房源的賓館有相應監管機制的平臺。特別是旅游高峰時,酒店賓館房費變動較快,同一房源不同預定渠道可能價格不同,消費者在預訂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退訂政策和價格變動規定。完成預訂后,一定要保留好住宿憑證,可將訂房頁面、退訂政策、房型信息、服務承諾等截圖保存。萬一發生糾紛,這些可作為維權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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