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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寧一名18歲少女兩次盜竊鮮花,只因……|熱點聚焦


    (相關資料圖)

    早年網絡流行的段子說,很多人只喜歡兩種花,一是有錢花,一是隨便花。在南寧,一個女孩兒也是這么想的,可是,對這兩種花的特殊執念,最終卻把她送進了派出所。

    南寧市園湖北路一家花店的內部視頻畫面顯示:4月12日下午5時50分,一名黑衣女子趁沒有工作人員在場,盜走一束玫瑰。其間,她四處張望,甚至還擺弄了一陣手機,做出了疑似掃碼等“假動作”才轉身離開。6時50分,女子又殺了個“回馬槍”,這次她不再“做戲”,短短幾秒鐘就干脆利落地盜走了第二束玫瑰。鮮花固然惹人喜愛,可是,它本身價值不足百元,女子為何會冒險反復作案呢?

    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梁宗鎮:看到店里面沒有人,然后花里面夾有現金。

    記者了解到,當天店主出門后沒有給玻璃門上鎖,僅懸掛了“暫停營業”的告示牌,因此才給了嫌疑人可乘之機。民警通過調取“天網”視頻,鎖定了嫌疑人,最終將正在朋友家做客的她抓捕歸案。經查,這名崇左籍女子現年18歲,自稱是臨時起意實施盜竊。

    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梁宗鎮:兩束加起來2200元左右,我們已經對她采取了強制措施。

    記者走訪中發現,預訂花束時要求在包裝中夾帶現金的做法,在特殊節日較為多見,有人甚至還會要求將現金折疊成花朵的形狀送出,以求給女方驚喜。因此在交接現金時,店主往往提心吊膽。

    店主:前段時間也包了好幾束,有的是包9900元,有些是包520元,有些也有是散錢的。我們肯定要保管,他人來了,我們就交給他的。

    律師提醒,在花禮中夾帶人民幣,不但容易因為資金損失等產生糾紛,包裝或提取時,也容易污損人民幣,因此,這樣送花雖然誠意滿滿,但也容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因此,在表達心意時,大家可別過于“有錢任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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