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嘉和城小區部分業主向本報反映,最近小區內出現了一個名為“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的機構,工作人員對小區里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上鎖,開鎖時間僅為每天的11:00-12:00以及17:00-18:00。這種鎖車行為引發了一些業主的質疑。4月24日,記者實地采訪了解到,“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隸屬于嘉和城物管,是為治理小區內部交通亂象設立的。
小區物管給亂停放車輛上鎖后留下的溫馨提示。 今報記者黃乒賓 攝
事件
【資料圖】
有業主急用車買切割機鋸鎖
嘉和城小區的業主伍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停車位非常緊張,4月21日,他將自己的車停在小區道路旁邊。中午12時30分,他發現車子被加上了一把大鎖,前窗粘貼著一紙通知:“您的車輛違章停放,現給予臨時鎖車處理,辦理開鎖手續的時間為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落款為“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
由于急著用車,伍先生找到了該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但對方稱未到規定時間,不予開鎖。伍先生隨后撥打了12345和110,但均未能解決該問題。僵持數小時后,他干脆買了一臺切割機,直接把大鎖鋸開。伍先生提出:“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有執法權嗎?我為了開鎖花了330元,他們應當賠償。”
另一名被鎖車的業主也表示質疑:限定時間開鎖,錯過就要等上半天甚至一天,如果急著用車,怎么辦?
不過,也有不少業主是支持小區物管鎖車的,認為此舉可以有效遏制車輛亂停放現象。
回應
鎖車不罰款只為規范居民行為
4月24日上午,記者來到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的辦公地點——嘉和城警務室。此時大門緊鎖,門口上貼著提示:“辦理開鎖時間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其他時間不辦理開鎖手續”。一小時后,記者再次前來,看到辦公室已開門,一些被鎖車的業主正在抄寫機動車停放的相關規定——抄寫完成后工作人員才前去開鎖。
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潘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已交付3萬戶,居住人口達10萬人,機動車有幾萬輛,交通壓力較大。目前小區環道上規劃有五六百個免費停車位,但很多車主圖便利,經常將車輛隨意停放。很多居民都向政府或物業服務中心投訴,要求整治交通亂象。
潘先生表示,小區的內部道路還未移交給政府,目前是由嘉和城物管進行管理。針對車輛亂停放的情況,嘉和城物業大城指揮部設立了公共道路管理中心,之前是每天進行巡視,發現停在非規劃停車位的會進行勸阻或粘貼提示單,但亂停放現象并未得到緩解。無奈之下,公共道路管理中心只能對亂停放的車輛采取上鎖處理,鎖車后不會罰款,但限定開鎖時間,此舉意在讓居民養成按規定停車的習慣。
律師
小區物管無權上鎖業主車輛
廣西廣來律師事務所歐永恒律師認為,從法律角度看,物管公司對小區公共區域負有管理職責和義務,但并無法律賦予物管公司行政執法權,因此不能對業主包括車輛在內的財產進行限制使用,否則可能侵犯業主的物權。如果物管公司對業主采取的鎖車行為導致業主損失,則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見國表示,針對違停車輛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確規定。物管公司可進行勸阻和制止,如遇不聽勸阻者,可以報警,由交警通知違停車主將車開走,或由交警將違停車輛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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