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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完善殯葬服務設施 許昌明確骨灰安放實行實名登記

    公益性公墓建設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健全完善殯葬服務設施的重要一環。為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公墓的使用和管理,近日,根據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我市印發了《關于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访鞔_,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實行實名登記,不得炒買炒賣和預選、預訂墓穴,以保證其公益性質。

    《意見》指出,公益性公墓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為城鄉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務的公共設施。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集約化、園林化、生態化的要求,規劃、建設和管理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經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成本調查審核的有關規定核定收費標準,報政府批準后實施。

    《意見》明確,公益性公墓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各級公益性公墓僅提供給本轄區居民(以戶籍地為準)使用,骨灰安放必須體現公益性、公平性,按公墓開發區域和交費登記順序依次安葬,不得預選、預訂墓穴。骨灰安放實行實名登記。由遺屬提供火化證明等有效證件,經戶籍歸屬資格審核確認、簽訂墓穴使用合同、交納相關費用等手續后,即可進行骨灰安放。市、縣、鄉三級公益性公墓要配備必要的管理服務人員,健全組織機構、骨灰安放、綠化維護等運營管理制度,建立各級財政專戶用于收取墓穴使用費和墓穴管理費。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應在公墓入口和辦理骨灰安放手續的公共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意見》要求,作為殯葬業務的主管部門,市、縣、鄉三級民政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對轄區公益性公墓進行專項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禁止轉讓、有獎銷售、炒買炒賣墓穴或者骨灰安放格位;要杜絕違規經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招商引資、建設和承包經營公益性公墓,以保證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質;要加強財務監管,確保公益性公墓資金使用規范和安全。(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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