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司法局獲悉,9月1日,《天津市公職律師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實施。
《實施辦法》共七章四十七條,規范細化了公職律師任職條件與程序、權利與職責、作用與保障機制、年度考核工作以及監督與管理等,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職律師隊伍建設,規范公職律師管理,更好發揮公職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公職律師隊伍達1445人。僅今年上半年,全市公職律師參與完成各類法律事務共計40512件,發揮了公職律師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記者 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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