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2個“全國助殘日”到來之際,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殘疾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涵蓋刑事、民事、執行等領域,涉及依法保障殘疾人生命財產安全、勞動就業、健康醫療、基本生活、無障礙參與訴訟等內容,展示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參與社會生活,構建協同扶殘工作格局,全方位、全流程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司法實踐。
殘疾人法定繼承人享有必留份遺產
錢某某與陳某某是夫妻關系,共生育錢某甲、錢某乙、錢某丙、錢某丁四個子女。其中,錢某甲于2002年10月被確定為三級肢體殘疾,2009年1月至12月享受國家低保待遇。2009年2月,陳某某立下代書遺囑,表示其名下的全部財產,包括位于廣州市濱江西路某房屋及全部存款、保險等,均由錢某乙一人繼承。該遺囑由代書人代書后打印,陳某某、代書人及兩名見證人簽名確認。錢某乙遂訴至法院,請求確認按照遺囑由其繼承涉案房屋。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陳某某在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且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錢某甲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在爭議遺囑沒有為錢某甲保留必要份額的情況下,法院綜合考量涉案房屋具體情況、錢某甲實際生活需要及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判決由錢某乙向錢某甲支付補償價款10萬元等。
法院介紹,遺囑依法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殘疾人法定繼承人享有必留份遺產,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在分配遺產時予以適當照顧,切實加強殘疾人司法保護,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保護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精神殘疾人財產權益
2015年7月,魏某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發作。2019年3月底,魏某精神疾病復發,存在情緒易激惹、行動沖動魯莽、幻視等癥狀,經門診治療用藥后病情加劇,4月26日住院治療,6月19日出院。2019年4月1日至26日期間,魏某貸款10余萬元,在直播平臺充值打賞主播共計15.5萬元。魏某認為其在精神病發作期間系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實施的巨額打賞行為與其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是無效民事法律行為,遂訴至法院,請求某網絡科技公司返還15.5萬元。
廣州互聯網法院受理本案后,及時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魏某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鑒定。經鑒定,魏某在2019年4月1日至4月26日期間,患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癥,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某網絡科技公司退回魏某10萬元。
精神疾病患者普遍存在認知、情感和行為障礙,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本案中,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充分釋法,耐心說理,在維護正常交易秩序基礎上,加強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精神殘疾人財產權益保護,較好地實現了法理與情理的有機統一。(記者/李潤芳 通訊員/陳康秀 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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