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是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實施首月。記者從省稅務局了解到,安徽省累計為相關企業辦理延緩繳納稅費15.1億元。
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發布公告,對年銷售額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其中,對于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規定稅費金額的50%;對于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規定的全部稅費。
為確保11月1日政策順利實施,省稅務局及時優化辦稅系統,于11月1日凌晨前完成各相關業務系統的升級工作。 11月1日起,全省17.9萬戶制造業小微企業和1.4萬戶制造業中型企業,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時,操作界面會自動彈出是否申請延緩繳納規定范圍內稅費的提示。納稅人點擊確認辦理緩繳稅費后,相關緩稅申請自動受理。其中實行簡易申報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無需確認,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暫不劃扣其應繳納的部分稅費,自動延緩至3個月后繳納。
為確保政策直達快享、應享盡享,省稅務局及時組織業務骨干錄制政策解讀視頻,通過辦稅大廳、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納稅人宣傳。同時,全省各級稅務機關均成立專項服務團隊,加強培訓輔導,實行跟蹤服務。除此次緩稅政策外,其他減免退稅優惠政策也全部納入輔導范圍,確保已享受的組合享受,未享受的全部享受,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緩解企業資金困難和經營壓力。(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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