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業局近日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對中央及地方層面設定的林業領域1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其中,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省林業局了解到,此次全省林業領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在草原上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審批”等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不再辦理相關許可,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普通)”等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申請人通過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林業主管部門可當場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對“林草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等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
此次改革省林業局還配套出臺了相關改革舉措。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林業領域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不再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林草種子生產經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對直接取消審批的,繼續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章崇志 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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