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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大通:擬被終止上市 已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書》_天天快訊


    (資料圖片)

    5月10日,*ST大通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事先告知書》內容顯示,2022年5月6日,因*ST大通202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3年4月29日,*ST大通披露《關于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致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暨停牌的風險提示公告》顯示,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即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4月30日,*ST大通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 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擬決定終止*ST大通股票上市交易。

    若*ST大通股票被深交所決定終止上市,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修訂)》相關規定,自深交所公告對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復牌并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十五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間,公司股票原則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請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其他消息面上,*ST大通此前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一事已有初步結論,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ST大通2015年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標的視科傳媒涉嫌虛構廣告業務,導致公司2016、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1年9月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公開信息顯示,*ST大通于1987年設立,于1994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致力于發展成集新媒體傳播、金融服務、大數據服務、數字娛樂、物聯網等為一體的“科技”+“文化”產業集團,構建“內容”+“平臺”+“服務”的企業生態系統。對于*ST大通擬被終止上市的后續進展,本欄目也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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