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數據 > 正文

    信息披露不及時 新寧物流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每日熱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2月21日,新寧物流發布了關于對河南新寧現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關于收到河南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顯示,公司未及時披露與環球佳釀酒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訴訟事項,涉及金額1023.62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7.21%。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第8.6.3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請公司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對于被立案調查的具體結果還需等待證監會后續的調查,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2年12月30日收盤時持有,并在2022年12月31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接下來,對于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更多維權個股詳情請見: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上市公司 股票上市 立案調查 信息披露內容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