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眾證券報》舉辦的“第十二屆(2022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評選”投票活動于11月19日啟動。根據征集結果并征求專家意見,共有20家上市公司入圍候選名單,投票活動已于12月3日正式開啟。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者們紛紛通過微信、郵件、微博、電話、郵寄等方式進行投票,選出他們心目中的十大黑榜上市公司。從目前投票情況來看,來自科創板的兩家公司*ST紫晶(688086)、*ST澤達(688555)得票數位居前兩名。
兩科創板公司領超億元罰單
2022年11月18日,證監會重拳出擊兩家科創板公司。當日,*ST紫晶、澤達易盛分別披露了《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及《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
【資料圖】
根據*ST紫晶披露的《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ST紫晶《招股說明書》涉嫌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偽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在上市后,繼續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收入,2017-2020年涉嫌累計虛增營業收入7.66億元,虛增利潤3.76億元。
另外,*ST紫晶《招股說明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對外擔保余額分別為1000萬元、1000萬元、7500.12萬元。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余額合計1.35億元。上市之后,*ST紫晶涉嫌未按規定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對外擔保事項涉及金額分別為1.45億元、1.75億元、4.18億元。
對于上述欺詐發行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ST紫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668.52萬元罰款(其中因欺詐發行被處以非法所募資金3%罰款);對實際控制人鄭穆和羅鐵威分別處以2164.26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他相關人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罰款及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澤達易盛披露的《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公司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2016-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23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此外,“資產質量分析”中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涉嫌隱瞞重要事實;“發行人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中未按規定如實披露股權代持情況,涉嫌隱瞞重要事實。
在上市后,公司繼續通過財務造假虛增營業收入,2020-2021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3億元,虛增利潤1.09億元。該公司同時存在《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如實披露股權代持情況。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澤達易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600.044萬元罰款(其中因欺詐發行被處以非法所募資金20%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林應以及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應嵐分別處以3800萬元、13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他相關人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罰款及市場禁入措施。11月22日,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澤達易盛”變更為“*ST澤達”。
上述兩家科創板公司分別于2020年2月26日、2020年6月23日上市,目前兩家企業及相關高管合計被罰金額已超億元,創出科創板開板以來的歷史之最。同時,*ST紫晶還是科創板首家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公司。
“零容忍”持續凈化資本市場生態
自收到《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后,兩家公司股價連連下挫。截至9日收盤,*ST紫晶、*ST澤達股價分別報收于2.90元/股、4.69元/股,均創出上市來新低。此外,兩家公司均于12月3日發布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在注冊制初始階段,有些企業抱著僥幸心理通過造假手段欺詐發行,試圖借助上市達到發家致富的目的。這兩家公司違法事實主要為證券發行階段虛增營業收入、利潤,以及未按規定披露關鍵部分關鍵信息,其中*ST澤達更是在上市后虛增在建工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殊不知在注冊制推進的同時,我國也相應出臺了新證券法以及通過了刑法修正案與新的證券法形成聯動,證券市場造假違法成本大幅提高。除了證券監管機構對這兩家公司的處罰外,這兩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還可能面臨最高5-15年的處罰。”9日,寧波聚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巫清登在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此外,巫清登表示,對這兩家公司的處罰案例,彰顯出監管層對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為零容忍。同時相信隨著全面注冊制的到來,上市公司的質量也將越來越好,資本市場真正為服務高質量經濟發展起到相應的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為強化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糾紛集中管轄司法應對,此前上海金融法院專門制定并發布《關于服務保障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組建涉科創板案件專門審判團隊,發揮專業審判優勢。《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以及2020年修改后的《證券法》第二十四條都有相關規定,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構成欺詐發行的上市公司,可以責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購回已上市的股份,具體實施辦法仍在制定起草中。
目前投票仍在進行中,讀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選出您心目中的十大黑榜上市公司:一、投資者可將選票沿虛線裁下,填好郵寄至:南京市江東中路391號A幢807室新聞采訪部,郵編210019(選票見2022年12月3日報紙)。二、微信投票,大眾證券報(ID:justdzzq)、董秘第一圈(ID:dmq1st)。三、電話投票,投資者可撥打電話025-86256140、86256087、86256089、86256073投票。四、郵件投票,投資者可將投票發郵件至caifang@dzzq.com.cn。五、微博投票。新浪微博:@大眾證券報、@公司報道。 記者 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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