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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焦點!清盤呈請聆訊延后至11月7日 重組方案“爽約”的恒大正與時間賽跑

    財聯(lián)社9月5日訊(記者 陳業(yè))在恒大極力抗辯之后,其清盤呈請聆訊時間得以延后。

    9月5日,中國恒大(03333.HK)在港交所公告,香港高等法院于當日批準有關公司清盤呈請的聆訊時間延至2022年11月7日。

    “公司正與其財務及法律顧問積極推進境外債務重組工作,并將盡快公布一個尊重所有利益相關者權利的具體解決方案。”中國恒大于公告中稱。


    (資料圖)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網站顯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已于香港高等法院向中國恒大集團提出清盤呈請。案件編號為HCCW 220/2022,聆訊時間定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9:30。

    對于此次延后聆訊,中國恒大行政總裁、執(zhí)行董事肖恩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主要是境外債權人紛紛出具支持函,反對立即采取清盤,相關債權人代表債權金額將近110億美元,遠遠超過此次清盤呈請人代表的1.1億美元債權。”

    肖恩同時表示,目前恒大集團境內外各業(yè)務板塊、各個主體,不管是運營還是資產,幾乎沒有受到此次清盤呈請的影響。

    相關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恒大清盤呈請延后,但是倘無法盡快給出債務重組方案,而令投資人撤銷清盤呈請,那么清盤呈請的壓力會持續(xù)存在,因此恒大需盡快給到令投資者滿意的債務重組方案。

    “被呈請清盤公司如果被確認清盤的話,該公司所有的資產就不是由恒大的股東所擁有,而是由法庭提名的清盤公司所擁有,該公司所涉及的恒大股份將被拍賣掉,因此恒大一旦被清盤,就會涉及到處置國內公司資產的問題。”協(xié)縱策略管理集團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黃立沖稱。

    黃立沖進一步指出,一旦被確認清盤,恒大在上市公司層面進行重組的可能性基本就沒有了。

    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秋云表示,于恒大而言,債權人申請清盤,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受理、發(fā)出清盤令后,法院通常會委派清盤人組成清盤組進行清盤,清盤過程中將不再開展經營活動。

    “一旦公司進入清盤程序,意味著公司的經營業(yè)務將會暫停,一般會對公司產生一定影響。”張秋云稱。

    恒大在今年6月的公告中坦言,倘公司最終因該呈請而清盤,公司于開始清盤之日開始后就公司直接擁有的財產作出的任何產權處置、公司的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股東地位的任何變更將屬無效,惟獲高等法院授出認可令則作別論。倘該呈請其后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則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關產權處置、轉讓或變更均不受影響。

    換言之,一旦上述清盤呈請被香港高等法院受理而進入清盤程序,恒大境外債務重組進程將生變。

    恒大于今年3月21日停牌至今已近半年,公司原定計劃7月底前披露債務重組方案,但是最終方案并未如期公布,在今年7月29日公告中改口稱將在2022年年內披露。

    另于8月15日,香港財匯局官網展開針對恒大物業(yè)2020年度賬目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個月的財務報表的查訊;對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羅兵咸永道”)就恒大物業(yè)2020年年度賬目進行的審計的調查。

    此外,香港財匯局還擴大了查訊及調查的范圍,包括對中國恒大2020年年度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個月的財務報表的現(xiàn)有查訊;以及對羅兵咸永道就中國恒大2020年年度賬目的審計的現(xiàn)有調查。

    就對中國恒大及恒大物業(yè)賬目及審計展開查訊及調查的原因,香港財匯局稱,“主要是根據中國恒大和恒大物業(yè)于2022年7月22日分別發(fā)布的公告,財匯局識別了賬目中有關受限制銀行存款和其他貸款的分類、質押擔保的計量以及關聯(lián)交易披露的問題,以及審計的相關問題。”

    隨后8月31日,旗下恒大地產在深交所公告,無法按期完成2022年半年度財務報告。

    恒大地產公告稱,由于恒大地產經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審計機構增加了大量額外的審計程序,目前公司尚未完成2021年度審計工作,以及2022半年度財務報告編制工作。鑒于目前情況,公司預計無法于2022年8月31日前按期完成2022半年度財務報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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