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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1993年開始脫離土地的,咱就說93年的數據


    (資料圖片)

    就怕被禍害了

    你這是沒算地租…

    多的不講,四川,民國時期,地租最高八成,中位數是六成。

    佃戶種地主的地,種一年還要倒欠地主的錢。

    這種事情你不提,談封建社會農民壓力,純屬臆想了。

    不占立場,光說數據。本人1993年開始脫離土地的,咱就說93年的數據。

    93年因雨多,小麥倒伏,俺家三口一畝多地打了460斤小麥,交公糧(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等)230多斤。跟村里會計結算還差80多元(差不多等于一月工資),需要現金補齊。如果不交現金的話,還需要交大概130-140斤小麥(記得小麥收購價是6毛多一點)。種地成本已經算不清了,記得打賣機(人工收割,機器脫粒)錢40多元,招待鄰居互相幫忙買啤酒4捆(40瓶,50多元),互相幫忙,不管吃飯。

    那時候,每年需要出義務工(修路,修河堤,綠化種樹)至少10個。每年還需要交村里修路,修理電路,養五保戶等費用30來元。另外,交完公糧鄉里獎勵一些化肥,大概不到10斤。

    收完麥子,和村里結算完畢,我就跟隊長說:地我不種了,明年公糧和義務工我也不管了!隨后果斷把戶口轉出去,徹底脫離農民身份了。

    不知道我脫離農村這一步是否走對了?大家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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