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野豬正式調出“三有”名錄彰顯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國家林草局公布新調整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在部分地區致害嚴重的野豬已被調出“三有”名錄。新調整的“三有”名錄共收錄野生動物1924種。與2000年首次發布的原名錄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種類的同時,新增了700多種野生動物。對原名錄所列物種中在我國沒有自然分布的,或廣泛分布,種群數量極高,無滅絕風險,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情形予以調出。
將野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可謂呼聲已久。
目前,全國31個省份中28個有野豬分布,其中26個省份的857個縣(市、區)存在野豬致害,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且這一趨勢日益嚴重。毫不夸張地說,野豬目前已成為中國致害范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不僅給農業生產造成廣泛影響,甚至還屢屢發生過傷人悲劇。
不過,因為野豬在2000年被列入了“三有”保護動物,農民為保護農作物私自獵捕野豬會被依法懲處。兩年前,河南省淅川縣吳某夫婦家里的麥子被野豬毀了30多畝,100多畝的玉米也被吃到70多畝絕收,三個月內獵殺8只野豬,被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緩刑,曾一度引發輿論熱議。
有鑒于此,一年多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就發布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考慮將野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為將來持續性的野豬種群數量調控掃清法律障礙。
此一時,彼一時。在充分聽取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此番綜合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因素,逐一評估其生態、科研、社會價值之后做出調整,可謂正當其時。專家表示,野豬這個物種已不存在生存威脅,很多區域種群數量過高,符合調整基本原則。從有利于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將野豬調出名錄。
野豬正式調出“三有”名錄,無疑可以讓投鼠忌器的農民長舒一口氣。而且按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其造成的損失仍屬于致害補償范圍,受損群眾仍可以依法獲得補償。但是,調整是為了更好地順應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形勢,并不意味著就可以隨意捕殺了。
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出于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等考量,即便不是保護動物,也不能隨意獵殺。野豬調出名錄后,開展獵捕活動程序更加簡便,但仍然要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嚴格遵守禁獵區域、禁獵期、禁用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以及國家槍支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野生動物保護法》也明確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狩獵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獵捕者應當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進行獵捕。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不能因為野豬屢屢為害就草率給其打上“害獸”標簽。據研究,野豬翻土拱地的習性,能夠有效促進森林的健康演替。野豬還是整個生物界構建的一個很好的傳播者,很多植物的種子通過野豬的進食和活動來進行傳播。
此外,也要提醒“吃貨”們,野豬肉既非什么人間美味,更難保安全,千萬別“食蟲上腦”,覺得可以趁機捕殺享用了。科學界公認野生動物攜帶了大量人類未知的病菌、病毒、微生物,75%的新發傳染病都來自動物。為此,法律明確規定嚴禁食用野生動物。因為食用野生動物而讓人類社會遭遇病毒威脅的事例,并不鮮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吃貨們得控制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胡欣紅)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