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社會 > 正文

    《旅游用車租賃服務質量要求與評價》擬出臺


    【資料圖】

    北京商報訊(記者 吳其蕓)6月2日,據“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公眾號消息,標準起草組現已完成旅游行業標準《旅游用車租賃服務質量要求與評價》(以下簡稱“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的撰寫工作。為保證標準研制質量,根據標準編制流程要求,現就該標準進行公開征求意見。標準規定了旅游用車租賃服務的質量等級、評價方法以及評價依據。

    標準指出,旅游用車租賃服務質量評價的結果為質量等級,分為3個等級,以大寫英文字母C為符號來表示。在質量等級中,3個C表示3C級, 4個C表示4C級, 5個C表示5C級。C的數量越多表示等級越高。

    服務要求方面,標準顯示,經營主體應設立固定的營業場所,即營業門店;設立接待服務、業務辦理、車輛交接等功能區域;自有自用和整體租用停車場地的有效容積,應滿足10%以上租賃車輛的停放需求;應設置電動車充電樁;可根據需要設置旅居車水電樁等。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熱門資訊

    最新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