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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墻、爬窗戶、躲大衣柜……在法院執行行動中,總有一些被執行人為躲避執行“絞盡腦汁”,但終究是逃不出執行法官的“火眼金睛”。今天,記者從中原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執行案件中,執行干警將躲藏在地下室墻角的老賴張某成功圍堵。
2019年11月,張某以短期周轉為由,向馬先生、李女士夫妻借款6.5萬元,經多次催要,張某僅償還3000元。無奈之下,馬先生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張某償還馬先生、李女士借款6.2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張某仍未主動履行,馬先生夫妻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鄭奇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張某名下的財產情況,結果反饋張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面對執行法官的督促,被執行人張某玩起了“失蹤”,案件陷入僵局。
前不久,執行法官鄭奇接到申請執行人馬先生的電話,稱發現了張某的蹤跡,目前張某在其朋友家中。鄭奇、執行員汪洋二人迅速趕往目的地。到達現場后,執行干警多次敲門無人應答,但屋內一直有走動的聲音。
在執行干警的反復勸說下,一位男士終于打開了房門,但反復強調不認識張某,屋內只有自己一人。鄭奇告知其有義務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不要幫助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就在此過程中,執行員汪洋聽到屋內有開門關門的聲音,經過確認,房間內有步梯可以通往地下室,張某有可能通過地下室逃走。
執行干警迅速前往地下室進行圍堵。在地下室走廊盡頭,執行干警聽到偶有聲音傳出,汪洋隨即走過去仔細查看,“快,自己出來吧!”最終,躲在地下室墻角的張某還是被“逮個正著”。隨后,渾身沾滿蜘蛛網的張某被帶回了法院。
在法院執行局,鄭奇對張某躲避執行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在法律的威懾下,張某表示已經認識到了錯誤,并主動提出要聯系家屬,馬上還錢。最終,張某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執行人馬先生轉賬6.2萬元,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欠款,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剩余利息。案件圓滿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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