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全省法院聚焦生態環境全方位司法保護,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作用,重拳打擊環境資源犯罪,保障環境民事權益,加大環境公益訴訟審判力度,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服務保障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非法傾倒“固廢”于法不容
【案情】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藍濕牛皮、成品牛皮革。法定代表人馬某劍、污水處理負責人高某更改污水處理工藝,將在皮革鞣制過程中含鉻廢水排入污水綜合處理池,致池內污泥含有重金屬鉻。被告人馬某劍、高某違反國家規定,將含重金屬鉻的污泥交由無處置資質的被告人劉某處置。劉某、劉某功等人將上述污泥從江蘇泗洪縣運至安徽固鎮縣進行非法傾倒、掩埋,共計5825余噸,致使當地環境受到嚴重污染。固鎮縣人民檢察院以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及馬某劍等24人犯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
固鎮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單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被告人馬某劍等24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傾倒、掩埋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單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罰金500萬元;判處被告人馬某劍等24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一個月至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禁止被告人劉某亮等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排污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有關的經營活動。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馬某劍等人不服,提起上訴。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本案系跨省非法運輸、傾倒固體廢物引發的污染環境刑事案件。本案涉案固體廢物數量巨大,污染地域橫跨兩省,環境污染損害后果嚴重,環境風險凸顯。人民法院全面發揮刑罰的懲戒作用,對全環節、全鏈條犯罪行為予以打擊,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并依法從重處罰的同時,運用追繳違法所得、判處罰金等方式,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的經濟制裁力度,提高非法跨省轉移污染物的違法成本,有力地震懾了潛在的犯罪分子。同時,全面貫徹環境司法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的理念,適用“從業禁止”規定,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排污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有關的經營活動,對于防范化解風險,防止被告人在緩刑期內再次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全鏈條”打擊非法采礦產業
【案情】被告人馬某林等48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在長江銅陵段非法采砂98782噸,造成河床原始結構受損54924立方米,水源涵養量減少29575立方米,對河床的穩定性和安全造成威脅,嚴重破壞長江生態環境。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以馬某林等48人犯非法采礦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被告人馬某林等48人違反礦產資源法規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長江河道禁采區范圍內非法開采江砂,達到情節嚴重或情節特別嚴重標準,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礦罪,判處馬某林等48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00余萬元,判令各被告人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20余萬元。
【評析】本案系在長江流域非法采砂引發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長江是哺育中華兒女的母親河,其獨特的生物多樣性資源、礦產資源,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寶庫。江砂具有保護河道、儲蓄水源、過濾污染物、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作用,非法采砂不僅嚴重侵害國有礦產資源,影響防洪、橋梁和通航安全,還會導致水生生物棲息環境惡化,長江生物多樣性持續下降。本案中,人民法院加大對非法采砂共同犯罪的打擊力度,嚴懲長江流域非法采砂刑事犯罪,斬斷“盜采、運輸、銷售”一條龍犯罪產業鏈條,通過追究刑事責任、判處罰金等,讓非法采砂者付出沉重代價,有力震懾長江采砂犯罪行為,維護了長江航道安全和生態平衡。
篡改環境監測數據依法追責
【案情】淮北市濉溪縣三家新型墻材有限公司先后購買安裝了西安某儀器公司生產的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被告人趙某在上述企業正常生產且在線監測設備系統已投入使用后,為使監測設備系統監測的污染物排放數據達標,多次對在線監測設備系統中的基準過量空氣系數進行修改,致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失真,導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超標排放。濉溪縣人民檢察院以趙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濉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違反國家規定,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中的參數進行修改,后果嚴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登報道歉。一審宣判后,被告人趙某不服,提起上訴。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本案系因篡改監測數據引發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哨兵”“耳目”,是環境監管最重要的基礎性和前沿性工作,篡改監測數據往往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修改參數或者監測數據,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真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本案中,趙某為多家企業多次修改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參數,造成監測數據失真,并實時同步至環保監控平臺,影響國家環保部門對環境治理情況的評估,其行為已達到后果嚴重的定罪標準,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嚴厲打擊篡改環境監測數據違法犯罪行為,有助于警示排污企業自覺接受環保部門監管,確保監測過程規范和監測數據真實,從源頭上有效預防環境污染犯罪。
怠于履責監管部門被判違法
【案情】泗縣某醫院未經環保竣工驗收,泗縣衛健委為其頒發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泗縣人民檢察院發現該醫院存在醫療污水違法排放等違法行為,向泗縣衛健委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法定監管職責。隨后泗縣衛健委對醫院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責令整改并驗收,對其作出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后泗縣人民檢察院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醫院仍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對醫療污水、污泥未能依法處置,遂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確認泗縣衛健委怠于履行監管職責行為違法,判令其繼續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泗縣衛健委作為醫療機構的監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在收到檢察建議后,雖對案涉醫院進行了現場檢查,要求其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了驗收,但對醫院沒有建成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對污水取樣程序、檢測頻率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未監管到位,對醫院醫療污水污泥的處理和環保設施不合格沒有及時進行處罰和要求整改,其行為應為怠于履行法定職責,判決確認泗縣衛健委怠于履行監管職責違法,責令泗縣衛健委繼續履行醫療環境衛生監管職責。
【評析】本案系因行政機關未履行監管職責引發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醫療廢物含有大量的病原體及有毒、有害、放射性污染物,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尤其是在當今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不僅污染環境,還會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本案中,泗縣某醫院未按照相關規定,建成符合環保要求的醫療污水處理設施,對土壤和水體造成污染隱患。泗縣衛健委在其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的情況下,為其頒發和換發許可證,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泗縣衛健委雖采取了部分監管措施,但該醫院仍未能建成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水取樣程序及檢測頻率仍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認定其怠于履行監管職責并判令其繼續履職,對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及時全面履行職責,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具有積極作用。(李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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