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人民法院15日發布,去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審結生效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2916件,生效判決人數8835人,其中審結生效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58件,生效判決人數491人,涉案金額2.6億余元。
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畢曉紅介紹,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為逃避打擊,將詐騙窩點轉移至境外周邊國家、地區。從我省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案件看,境外詐騙窩點主要位于緬甸、柬埔寨、老撾等周邊國家。在鄒旺等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中,被告人將犯罪集團行政部、財務部設在菲律賓,客服部、風控部設在泰國等地,市場部及技術部設在老撾等地,網站、數據庫的服務器分別放在美國等地,誘騙他人投資虛設的金融產品。
去年以來,我省法院審結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誘騙投資理財類案件占比高達62.07%。該類詐騙犯罪中,犯罪團伙將部分專業化較強的環節外包,由外包團隊為詐騙團伙提供專業化智能化幫助。比如,尋找技術人員搭建可直接操控后臺數據的詐騙平臺,聯系“推廣引流”人員在社交軟件對詐騙平臺進行宣傳,聯系專業技術公司提供客服智能化管理系統即時計算被告人“業績”等。犯罪分子往往以2-3個月為一個周期,到期后將微信群、詐騙平臺等解散,再組建新的平臺重新實施詐騙。(記者 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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