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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今起施行 將解決職責劃分不清等問題

    10月26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將解決有關水上旅游項目法規制度不健全和職責劃分不清的問題,解決有關水上旅游項目安全隱患較突出的問題。據了解,這是全國首部專門規范水上旅游項目的規范性文件。

    10月26日,《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記者 沙曉峰 攝

    三亞市作為國內外著名熱帶濱海旅游城市,海域面積3226平方公里,海岸線長度263.29公里,大小港灣19個,海水清澈、能見度高、水溫適中,全年適合開展各類水上旅游項目。近年來,三亞水上旅游發展迅速,種類繁多,各類旅游船舶和水上旅游新業態項目廣泛分布在三亞灣、亞龍灣、后海、蜈支洲島等海域,給三亞市水上旅游交通安全、濱海環境安全、旅游企業經營管理和旅游治理帶來新的監管問題。

    10月26日,《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記者 沙曉峰 攝

    10月26日,《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記者 沙曉峰 攝

    三亞市旅文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過去,水上旅游項目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涉及旅文部門、資規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9個部門,各級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能界定不清晰、分工不明確、職能重疊,降低了行政效率,推高監管成本;同時,由于缺乏相關對海上旅游項目的立法條例可依據,三亞各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缺乏執法依據,導致監管存在盲區和漏洞,在此背景下,為破解三亞水上旅游管理不規范的難題,三亞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四個一”(即一個管理辦法、一個規劃、一個監管平臺、一套行業規范)監管體系,探索構建海上旅游業態發展與監管制度體系。其中,一個管理辦法指《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一個規劃指《三亞市海域使用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一個監管平臺指智慧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一套行業規范包括《三亞市潛水旅游服務規范》《三亞市沖浪旅游服務規范》等。

    該《辦法》的出臺將為三亞興起的各類水上旅游項目提供治理依據,界定水上旅游項目的涵蓋范圍、經營條件、促進措施、備案程序、經營規范、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

    值得一提的是,該《辦法》還將依法保障游客消費權益及游客人身財產安全。(記者 沙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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