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拓展社會救助服務領域,創新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提升社會救助整體水平,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出臺了《關于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服務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近期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引導社會力量精準高效、規范有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不斷完善我市社會救助體系,也是我市貫徹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精神關于完善兜底救助體系,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的重要舉措。
《意見》提出,要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困難群眾需求為導向,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推動社會救助由傳統單一的物質救助向“物質+服務”的多維救助轉變,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構建政府和社會力量協同推進社會救助的工作格局,打造有溫度的社會救助體系。
《意見》明確,要以社區為平臺,支持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等多元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社會救助,形成救助服務合力。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向物質保障、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相結合的專業化、個性化、發展型救助轉變。
《意見》要求,各區市民政系統要把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作為創新和完善社會治理、提升和優化社會服務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總體規劃,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服務的政策和資金保障。加強對社會力量的監督管理,引導其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和組織章程的范圍內開展社會救助活動。(記者 賈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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