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技術經紀人法定身份
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技術經紀人是指具備專業職業技能,以技術轉移管理為核心,實施技術轉移活動,促使技術成果商業化運用的人員。在打通科技成果轉化 “最后一公里”中,技術經紀人的作用不可或缺。然而,技術經紀人并沒有被納入法定的職業資格目錄。為了更好地建立高水平技術經紀人隊伍,不僅要將技術經紀人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建立技術轉移人才職稱評定制度,還要打通技術經紀人的職業晉升通道,提升考核、績效獎勵的精準性,激發技術轉移人才的積極性、創造力和工作熱情。
完善技術創新制度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黃春燕:要進一步完善與技術創新相關制度建設,加強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建設,鼓勵技術、技能人員開展技術發明、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密切配合技術創新工程。建立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采取各種方式對職工進行培訓、輪訓,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批德才兼備、創新能力強、層次高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立專業技術帶頭人和后備人員制度,建立有效人才管理機制,為技術創新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激勵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投身技術創新。
強化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全國政協委員汪利民:科技創新,科技自立自強,離不開對知識產權更為有效和有力的保護。要在知識產權領域全面落實懲罰性賠償機制,進一步明確適用懲罰性賠償的主觀要件,建立一般性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健全配套制度和應用技術手段,建立知識產權的證據開示制度來解決舉證難的問題,運用區塊鏈等新型技術手段進行取證、存證。在適用法定賠償的案件中加強對懲罰性情節的考量,被訴侵權人故意侵害權利人知識產權且情節嚴重的,在確定法定賠償數額時應當加強對上述情節的考量,酌情提高賠償數額。適時將基于 “填平原則”酌定的損害賠償額作為計算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對故意或者惡意侵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對非故意的侵權適用“填平原則”,進一步明晰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責任體系。
盡快制定技術路線圖
全國人大代表彭壽:原材料的創新是基礎的創新,事關產業發展根基。要盡快制定戰略性礦產資源及原材料開發技術路線圖,加速深部勘查、智慧礦山、“無廢”開采、高值化利用等關鍵技術立項攻關,構建“勘查—開采—利用”的基礎原材料開發技術體系,把資源變成材料、把材料變成產業,夯實國家戰略產業安全“壓艙石”。(李浩 張岳 朱勝利 范孝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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