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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南沙迎來又一國家級金融開放政策 將為金融創新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近日,《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正式對外公布,落地首日多項措施已經在南沙實施。

    據了解,今年初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等區域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

    1月25日,廣州南沙自貿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對外開放試點金融政策宣講會。南沙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南沙獲批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是繼“南沙新區金融15條”后,南沙區迎來的又一國家級金融開放政策,將為南沙乃至大灣區金融創新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支持下,南沙率先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既承擔著為國家“更開放更安全”外匯管理機制探路先行的重要使命,又蘊含著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大機遇,南沙將以高標準實施試點為契機,更大力度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更高起點推進改革開放,全力打造聯動灣區、面向世界的高水平開發開放平臺,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

    在25日舉行的宣講會的政策解讀環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相關情況。在資本項目改革方面,將拓寬企業跨境投融資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穩慎開放跨境資產轉讓業務,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

    同時,將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于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直接由銀行辦理,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資金使用范圍。(記者 郭蘇瑩吳雨倫通訊員 羅瑞嫻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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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廣州 南沙 金融開放政策 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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