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城了!”說起在農村派出所打轉轉23年,交流到城區派出所的蔣新有些感慨,感覺自己的工作激情又被點燃了。
蔣新是安徽省亳州市359名交流輪崗政法干警中的一位。開展政法干部交流輪崗是亳州市打造過硬政法隊伍的重要舉措,并在全省推廣,成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安徽各地政法機關普遍建立的一項制度。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安徽各級政法機關堅持把建章立制工作作為重要任務,堅持第一批、第二批教育整頓緊密銜接,堅持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剖析系統性、普遍性問題,完善出臺各項制度機制5000余項,用制度把教育整頓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下來,為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問題導向推進建章立制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關鍵在于抓好風險源頭預防工作,而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做好源頭預防的基礎。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發現的問題,安徽以“兩辦”名義印發《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若干舉措》,建立目錄管理、聯系協調、倒查抽查、第三方機構備案四項制度,完成風險評估2004項。
與此同時,省委政法委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重大不穩定問題清單工作的意見》,將重大不穩定問題清單化作為平安安徽建設工作體系的重要內容,確保了重大風險清單管理覆蓋全領域、全過程。
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安徽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標本兼治、常治長效解決突出問題,強力推動建章立制工作。除省委政法委制定出臺了具有系統性的制度措施,其他省直政法部門也都制定出臺了面向本系統的制度措施。
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規范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工作指引》,在罪犯減刑后的實際服刑刑期、罪犯保外就醫的條件等實體方面作了嚴格規定,從操作層面指導各級法院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辦理。
“三個規定”是防止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防火墻”,但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政策界限把握不準、應記錄未記錄、責任傳導層層遞減等問題。對此,省人民檢察院制定了《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工作指引(試行)》,對“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的范圍界定、系統填報、時限要求、監督檢查等作出細致規定。省公安廳出臺了《省公安廳機關進一步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十八條要求》,對廳機關內部人員履行案件指導管理監督職能、辦案人員履行辦案及記錄報告過問案件行為等作了規范,列出了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負面清單。
“安徽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問題導向、需求牽引、務實管用、有所創新’原則,在全面分析研判頑瘴痼疾背后深層次原因的基礎上,推進建章立制工作,出臺管用有效、針對性強、特色鮮明的制度機制,著力解決好制度規定的系統性、統一性和科學性問題,做到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相融合、相配套、相適應,既治‘已病’、也防‘未病’。”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韻聲說,建章立制是推動解決頑瘴痼疾、鞏固教育整頓成果的有效舉措,安徽以建章立制實效破解教育整頓難題,取得了豐碩制度機制建設成果。
上下聯動織密制度“籠子”
黃山市黟縣制定《案件協調督查工作試行辦法》,完善案件協調督查機制;
六安市霍山縣制定《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意見》,有針對性地整治執法司法監督不力問題;
銅陵市銅官區制定《銅官區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加強和規范執法監督工作;
……
加快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改革和建設工作,是政法領域改革的重要內容。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安徽各地政法機關把健全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建設作為建章立制的重點工作,本著精準務實管用、真正解決問題原則,狠抓長效機制建設。
“我們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執法監督員全程參與評查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銅陵市銅官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輔來說,通過構建區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制度和區政法各單位內部監督制度,形成與執法司法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嚴密了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
在各地加強和規范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建設的基礎上,省委政法委出臺《執法監督建議工作暫行辦法(試行)》,對執法監督建議工作作了原則規定;省人民檢察院制定《加強司法辦案內部制約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辦案程序和完善工作流程。省公安廳制定《關于深入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對嚴守法定權責邊界、強化執法全流程全要素監督管理、創新執法監督管理手段措施、增強內外執法監督合力4項內容具體細化為63條工作舉措。
通過上下聯動,分層分類形成制度體系。比如,省委政法委會同省紀委監委出臺《省委政法委協助省紀委監委開展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暫行辦法》,推動市級黨委政法委同步建立健全了“協查”機制;會同省委組織部出臺《關于黨委政法委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黨委政法委干部“協管”機制。
六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鄭剛認為,堅持“查改建”同步推進,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體系化織密制度“籠子”,解決了一大批影響執法司法規范化和隊伍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構筑起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工作格局,為常治長效提供保障。
抓源治本破解現實難題
“您好!您的報案已受理……”六安市民吳某保留著公安機關給他報案時反饋的一條短信,短信里辦案民警、辦案單位負責人、監督單位等姓名及電話一目了然。他認為這是公安機關對老百姓認真負責的體現。
報案后不久,吳某被盜電瓶車被追了回來。2021年1月至10月,六安市公安機關現行三類侵財犯罪案件立案數同比上升25.41%,破案數同比上升19.40%。
這得益于六安市公安局制定出臺的《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該項制度明確市城區8個派出所轄區、經濟技術開發區4個城市社區內發生的扒竊、盜竊“三車”違法犯罪案件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管轄,以往警情處置隨意性、推諉扯皮、有案不立、壓案不查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安徽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朱學亮說,建章立制的目的就是力求解決問題、堵塞漏洞,對于一些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影響執法司法公信力突出問題,要找準問題癥結,制定好用管用實用的新制度新機制;對于一些深入肌髓、復雜疑難的頑瘴痼疾,要深挖成因根源,形成更加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溯源治本。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省司法廳制定了《安徽省監獄計分考核罪犯工作實施細則》,除遵循司法部規定建立健全計分考核責任體系外,還就考核方法進行了明晰,并針對部頒規定中的執行難點及新產生的執法風險點進行制度創新,進一步限制民警計分考核自由裁量權。
結合實際,注重特色,是安徽各地政法機關推動建章立制的一大亮點。《六安市公安機關切實落實“七項規定”嚴格整治逐利執法實施方案》《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審限變更管理的意見》等制度建設,都具有鮮明的特色,接地氣,有實效。
“通過深挖頑瘴痼疾背后的病根、病因,自我檢視、自我剖析,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夯實執法司法的制度基礎,堵塞實際工作中發現的漏洞,以雷厲風行的作風、立竿見影的成效贏得群眾認同。”銅陵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昌紅梅說。(李光明)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