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人言可畏,今有“按鍵”傷人。隨著全國兩會的召開,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xié)委員再次將重點放在了遏制網絡暴力的議題上。
例如繼2021年全國兩會后,全國人大代表、TCL創(chuàng)始人李東生今年再次建議,完善網絡暴力的相關司法解釋,針對打擊網絡暴力進行專門立法。與此同時,全國政協(xié)委員、河南科技大學副校長魏世忠也建議,通過完善法律制度強化互聯網平臺責任,將嚴重危害社會的網絡暴力行為納入公訴案件范圍,以有效遏制網絡暴力這一不良現象。
舌上有龍泉,殺人不見血。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fā)展,人們發(fā)聲的門檻越來越低,發(fā)聲的邊界也越來越模糊。“新鮮事”一出,屏幕的一邊,不少人便在戾氣的裹挾之下,被“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維支配著罔顧是非:他們打著正義的旗幟,一邊倒地忙著站隊,借著網絡的匿名性,宣泄著個人的情緒。
而在屏幕的另一邊,是取個快遞就成了出軌的“社會性死亡”,是泳池的一場沖突帶走的一個生命,是事情全貌尚未浮出水面,便被逼的一句“生來即輕,還時亦凈”了結此生的悲劇。這些看似匪夷所思卻真真實實地發(fā)生的事情,背后藏著的是網絡暴力的猙獰面孔和無法彌補的生命之痛。
“她們的死,不過像在無邊的人海里添了幾粒鹽,雖然使扯淡的嘴巴們覺得有些味道,但不久也還是淡,淡,淡。”近百年前,魯迅便在《論“人言可畏”》中道破了看客的“用嘴殺人”。如今互聯網的存在更加速了這種“人言可畏”的威力。每每出現此類事件,也總有人扯過那段經典的臺詞:“你看到是誰開的槍嗎?” “我看不清,他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他在陽光下。”
說到底,那些所謂的“網絡正義”,不過是躲在鍵盤里的情緒狂歡,仗著法難責眾為虎作倀。因而根治網絡暴力,既要找準病灶,更要刮骨療毒。
近年來,無論是司法解釋還是治理規(guī)定,無不瞄準遏制網絡暴力發(fā)力。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分散于《民法典》《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等眾多規(guī)定,也削弱了對網絡暴力的遏制力度。
正如李東生所言,打擊網絡暴力專門立法,迫在眉睫。從根源上,一套行之有效、針對性強的專項法律,不僅要嚴懲施暴者,更要保護受害者。而平臺在整個網絡暴力的“閉環(huán)”之中,也不能放任自流。過往的悲劇表明,流量驅使之下的平臺,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默許之下,往往容易縱容那些心懷不軌的詆毀、引戰(zhàn)和謾罵,繼而在惡性循環(huán)中加劇網絡暴力的殺傷力。
都知“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但真要形成良好的互聯網環(huán)境,網上網下的共同合力還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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