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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房產管理局獲悉,該局下發《關于規范網絡信息平臺房源發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網絡平臺房源發布工作作出明確規定,以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管理,進一步落實網絡平臺相關責任。
《通知》明確,網絡信息平臺應當通過太原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核驗住房租賃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將住房租賃企業備案信息作為開通房源發布賬號的必要條件;通過太原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核驗住房租賃從業人員信息發布資格,將從業人員認證信息作為發布租賃信息的必要條件,從業人員只能以其認證主體企業的名義在網絡平臺發布信息。
網絡信息平臺應當將太原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推送的房源核驗碼,作為互聯網房源展示的必要條件。同時,制定信息發布流程機制,通知合作的住房租賃企業在6月30日前完成企業備案和從業人員認證工作。對未按期完成備案及認證的住房租賃企業和從業人員,暫停企業賬號服務及從業人員房源發布權限,對未在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上取得核驗碼的房源信息進行下架處理。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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