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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助力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快看

    在全省率先出臺《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深入推動“承諾制+標準地+全代辦”改革、開展“7×24小時”全天候政務服務、建立“調解+保險”商事糾紛化解機制……


    (資料圖片)

    近年來,山西省太原市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推動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助力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

    決策更規范

    “太嚴了!”回想兩年前太原繞城高速公路過境貨車分流管控方案的制定出臺,李玉璞依舊感慨萬千。

    為解決過境貨車帶來的交通擁堵、環保及安全問題,太原市啟動繞城高速公路過境貨運車輛分流管控方案的制定工作。

    由于牽扯企業、車主等利益方較多,此項工作被納入重大行政決策,啟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當時在市交通運輸局法規科工作的李玉璞便參與到該項工作當中。

    早在2019年,太原市便在全省率先出臺《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對決策動議及目錄管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進一步細化,確保政府決策更加科學、民主、依法。

    “當時邀請了包括貨車司機代表、企業代表、市民代表、‘兩代表一委員’等在內的150名代表召開座談會,會上‘火藥味’十足,有代表甚至直接質疑此次分流管控的目的及將來產生的影響。與此同時,短短5天,近4200條意見建議通過網站、小程序、媒體等匯總上來。”時至今日,當時公眾參與度之高依舊讓李玉璞印象深刻。

    之后經過多輪專家論證、兩個第三方團隊評估、十幾次易稿的方案被提交進行合法性審查,最終經市政府常務會會議討論通過。

    “每一項結論都要求有印證材料,要求之嚴超出預期,”李玉璞坦言,反過來想,這種嚴格恰恰確保了決策的科學、民主、依法,最終被群眾接受。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陪同記者采訪的太原市司法局四級調研員孟信芳這樣說道。

    孟信芳告訴記者,針對近年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太原近日又印發《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將過去的六大類事項細化為32小項,進一步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的界限,提高了可操作性。

    辦事更方便

    春節剛過,位于尖草坪區三給片區的天美杉杉奧特萊斯太原店工地已經一派繁忙景象。

    作為太忻一體化經濟區首個現代服務業落地項目,該項目于2022年上半年全面開工建設,11月7日主體結構封頂,創造了奧萊體系建設首個當年開工、當年封頂的建設紀錄。

    “這還得歸功于太原營商環境的持續改善,審批環節、細節的優化讓企業騰出了更多精力,投入到建設和經營上去。”天美杉杉奧特萊斯太原項目開發總監任璐點贊道。

    近年來,太原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項目需求為導向,以便民利企為目標,持續推進營商環境改革。

    “我們持續推動職權下放,近3年市一級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職權59項,建立了集中審批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審管銜接機制。優化服務品質,97%的依申請辦理事項實現‘只到一窗、一站辦結’,首批501項社會類事項全程電子化‘不見面’辦理,開創‘7×24小時’全天候、全景式政務服務,打通了‘上班沒空辦、下班沒處辦’的堵點痛點。”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甄詠春說道。

    與此同時,太原還全面啟動“一枚印章管審批”,將260個事項整合為204個,減少審批事項56個,減少審批環節423個,減少申報材料近3000項,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平均壓減65%,實現了新辦企業登記業務“3.6小時辦結”。

    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政務改革管理科科長孫文偉告訴記者:“在服務重大項目上,太原推出了‘承諾制+標準地+全代辦’服務,將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范圍從備案類項目擴大到核準類項目;持續擴大‘標準地’供應,將14項原由企業辦理的事項改由政府無償代辦,創新打造建設項目辦理‘太原效率’;實行投資項目‘全代辦’,為企業提供全流程‘保姆式’幫辦代辦服務。”

    筑巢引鳳,花開蝶來。一系列措施的落實,使眾多項目紛紛落地,快速推進。

    “我們僅用15個工作日就完成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四證的辦理,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任璐如是說。

    社會更和諧

    2022年1月,太原民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室內。

    一宗標的額為1.01億元、涉及國有資產、合同外施工、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順利達成調解協議。之后,經過仲裁確認,矛盾糾紛得到完全化解。

    一場耗時長達8年的商事爭議在商事糾紛化解中心調解下僅用20天便達成調解協議,同時為企業節省了40多萬元仲裁費用和100萬元鑒定費用。

    從2018年成立民營企業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到2021年8月成立山西省第一家仲裁調解機構——太原仲裁委民商事調解中心,再到在105家商會建立調解組織或派駐商事調解員,向100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派駐商事調解員的雙百工程。多年來,太原一直在創新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上深耕細作。

    2022年,太原建立了“調解+保險”商事糾紛化解機制,正式推出“調解法律費用保險”,為參保企業提供商事調解法律服務。

    “保險由太原市民營企業公共法律服務聯合會統計確認參保企業并統一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投保,被保險企業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糾紛后,可通過‘調解+保險’糾紛處理平臺或向調解中心申請調解。”太原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兼民商事調解中心主任郝敏怡介紹道。

    目前,首批13600家企業已經辦理投保相關手續,投保企業每年花費10元至30元保險金,即可申請調解標的額為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案件,同時獲得2000元至4000元的調解費用補貼。

    不限于商事矛盾糾紛化解,太原還聚焦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著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出臺《太原市行政調解辦法》,探索建立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將基層問題、群眾訴求“一網兜住”,從而讓矛盾糾紛化于未發、止于未訴。

    法治日報記者 王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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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行政調解 決策程序 奧特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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