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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記者范珉菲報道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高發期間患者救治工作,確保參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收治醫療機構不因醫保支付政策影響救治,今年元月起,太原市暫停執行265個病種分級診療制度。
據了解,太原市確定帶狀皰疹、甲狀腺囊腫等265個病種為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收治病種,經二級甲等醫院按轉診程序到三級醫療機構診治的,按醫保政策享受待遇;未經轉診程序越級到三級醫療機構診治的,在三級醫療機構正常報銷比例基礎上降低20個百分點進行報銷。
暫停執行后,參保患者未經轉診程序到三級醫療機構住院診治的,醫保支付比例不降低。同時,暫停執行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全面分級診療制度,參保患者未經轉診到縣域外太原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診治的,醫保支付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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