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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市水務局日前消息,我市深入落實山西省一號河長令,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排查發現問題41處,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據統計,全市納入河湖長制管理范圍的河湖共有291條,其中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9條。目前,全市共設立四級河湖長1204人,設置河湖長制公示牌718塊,劃定了54條河湖的劃界方案,初步建立起界線明確、范圍清晰、權屬明晰、責任落實的河流管理保護體系。同時,出臺《太原市水務局太原市公安局建立“河湖長+河湖警長”工作機制的意見》,配備市、縣、鄉、村四級河湖警長271人。完成全市49條河流堤防包保責任體系建立任務,劃分河道堤段585個,明確責任人員585名。今年全市各級河湖長累計巡河25944次,其中市級河湖長巡河調研67次,縣級河湖長巡河調研287次。
針對省河長辦交辦工作、市級河湖長巡河發現問題,市水務局向相關單位、縣(市、區)下達工作通知、督辦函7份,并赴瀟河、太榆退水渠、南白石河、楊興河等相關問題涉及河流現場檢查督導。(司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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