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郭曉華 通訊員 閆俊宇)太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住院起付標準是多少?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10月27日,太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針對太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問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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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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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封頂線為7萬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年度總最高支付限額為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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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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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統籌基金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60%、70%(75%)、85%;轉外就醫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55%;急診轉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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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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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1000元、500元(400元)、100元,省外1500元,二次以上住院費用報銷起付標準比現行起付標準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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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報銷急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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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定點醫院急診門診搶救后轉住院繼續治療的,急診費用可并入住院費用通過信息網絡實時結算,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50%;參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非定點醫院急診門診搶救后轉住院繼續治療的,由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急診就醫與住院治療為同一病種的,急診門診費用可并入住院費用一并計算,參保患者按就診醫院等級負擔一次起付線,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50%;參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定點醫院急診門診搶救無效死亡的,急診門診費用由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參保患者按就診醫院等級負擔起付線,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50%;參保居民急診門診就醫后沒有轉住院繼續治療的或轉往其他醫院繼續治療的,急診門診費用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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