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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觀速訊丨《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資料圖片)

    山西晚報訊(記者 李飛飛)近日,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對《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
        在保護體系中,《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太原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范圍涵蓋本市全部行政區(qū)域。主要包括汾河文化遺產廊道,西山和東山歷史文化帶,太原府城和晉陽古城文化核心區(qū),以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文化遺產聚集區(qū)等區(qū)域。同時提出,太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地下文物保護區(qū);歷史建筑、工業(yè)遺產、紅色文化遺址;歷史文化街區(qū)、風貌區(qū)和歷史城區(qū);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和傳統(tǒng)村落;山水格局和城址格局;歷史街巷、傳統(tǒng)地名;河湖水系、風景名勝區(qū)、自然保護地、古樹名木;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其他具有歷史價值的保護對象。
        在保護和利用方面,鼓勵和支持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傳統(tǒng)村落和歷史文化街區(qū)、歷史文化風貌區(qū)、歷史建筑等保護對象的合理利用、有序開放,充分展示太原文化特色。鼓勵歷史建筑結合自身特點和周邊區(qū)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特色書店、非遺工坊、文化展示中心等文化和服務功能。鼓勵和支持單位和個人在符合結構、消防等專業(yè)管理要求和保護規(guī)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過開辦博物館、陳列館,開展傳統(tǒng)文化研究,從事民俗經營活動等方式保護性利用歷史建筑,并享有經營收益。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9月30日(條例全文可前往“太原人大”網(wǎng)站查詢),太原市各級國家機關、各民主黨派、各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公民個人都可以提出意見建議,請以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通信地址:南內環(huán)街158號,郵編:030012;電話(傳真):7336980;電子郵箱:nnh1582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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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征求意見稿 歷史建筑 保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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