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郭曉華 通訊員 閆俊宇)什么人可以確認為低保對象?如何申請和辦理低保?救助標準如何確定……8月1日,太原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針對低保問題為市民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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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什么人可以確認為低保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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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是審核確認低保對象的基本要件。山西省常住戶口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應當按規定程序確認為低保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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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和辦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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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請確認按照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確認的流程辦理。
1.申請。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實施網上申請受理的地方,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代為提出申請。委托申請的,應當辦理相關委托手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齊所有規定材料;可以通過國家或地方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獲取的相關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交。
2.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開展經濟狀況調查。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調查工作。
3.審核確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并在申請家庭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將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初審意見等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公示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重新組織調查或者開展民主評議。調查或民主評議結束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重新提出初審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和初審意見等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確認意見。對單獨登記備案或者在審核確認階段接到投訴、舉報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入戶調查。低保對象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到4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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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標準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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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審核確認的申請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實際差額計算;也可以根據申請家庭困難程度和人員情況,采取分檔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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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資金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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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低保金應當按月發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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