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鄉村振興局6月11日消息,我市堅持把強化駐村幫扶工作管理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推動建立一支結構合理、幫扶有力、作風過硬、激勵有效的駐村幫扶干部隊伍,切實提升駐村幫扶工作實效。
抓機制建設,規范駐村干部管理。市干部駐村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太原市干部駐村工作管理辦法》,共8章60條,圍繞派駐范圍、人員選派、工作職責、管理服務、考核評價、組織保障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優化完善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制度,切實加強干部駐村工作管理,確保選得優、下得去、融得進、干得好。
抓干部選派,選優配強幫扶隊伍。繼續向脫貧村選派工作隊,同時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村(社區)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鄉鎮派駐工作隊,向黨組織軟弱渙散村和鄉村振興各類示范村派駐第一書記。對派駐單位明確要求,不得選派臨聘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派駐鄉鎮工作隊長必須由副縣級干部擔任。
抓履職盡責,明確任務推進落實。分別對駐鄉鎮工作隊、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提出具體工作任務,其中駐鄉鎮工作隊要強化“開展宣傳動員、制定幫扶計劃、做好工作指導、推動政策落地、構建治理體系和加強信息溝通”6方面工作,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要做好“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為民辦事服務”4方面工作,嚴格落實“六化十到位”,提升幫扶工作成效。
抓考核評價,正向激勵強化擔當。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縣級駐村辦每季度對鄉村兩級駐村工作隊幫扶成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20%,不占派出單位指標,且享受單位同等待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使用、晉升職級、評定職稱、問責追責等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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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工作保障,用情用力關愛支持。嚴格落實生活補貼、交通補助等各項待遇,為駐村干部安排定期體檢、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市派駐鄉鎮工作隊長、駐村第一書記安排5000元工作經費,為每個脫貧村駐村工作隊提供3萬元至5萬元幫扶資金,用于考察調研、日常工作運轉及幫扶慰問等相關工作支出。(周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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