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人社局獲悉,2021年度太原市累計為251633人次發放失業補助金27251.89萬元,充分發揮了失業保險基金穩就業、保民生的作用。
2020年起,太原市取消申領失業保險金期限,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取消了60日申領時限限制。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齡。同時落實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2021年12月底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最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執行。
2021年度,太原市撥付穩崗補貼9967.48萬元,惠及10947戶企業54萬人。繳納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1186.75萬元,惠及6569人,發放取暖補貼964.29萬元,發放技能提升補貼金額1988.6萬元,惠及11650人。
武佳 鄭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