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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非法集資 首筆獎勵兌現

    今年11月份,我市兌付了《太原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的首筆舉報獎勵,一位市民獲得了獎勵金5000元。

    接到市民舉報非法集資線索后,杏花嶺區公安分局經過摸排,于2020年11月正式立案偵查。經公安部門認定,該案件涉及群眾17人,涉及非法集資金額300余萬元,由于該市民舉報及時,有關部門防范處置有效,該案件未釀成大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根據相關規定,市處非辦組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等單位召開首次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審核認定專題會議,對杏花嶺區處非辦提交的非法集資舉報獎勵申請進行了審核認定。通過綜合研判,并且考慮到該獎勵為我市首次實施獎勵事項,具有標志性意義,決定給予5000元獎勵。

    此外,為了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進一步激發廣大群眾舉報身邊非法集資活動的積極性,市處非辦會同財政、公安部門及時對《太原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增加了“通過電子郵箱、來信或電話等形式對非法集資線索進行實名舉報的,給予舉報人20元獎勵”條款,進一步降低了舉報獎勵的門檻,織密了對非法集資“露頭就打、打早打小”的天羅地網。(處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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