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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資源稅實施四年 太原地下水位明顯回升

    本報訊 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太原市稅務局發布消息,自2017年12月1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以來,太原市用水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抑制,地下水位實現明顯回升,水資源稅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不斷顯現。

    水資源稅,指國家對使用水資源征收的稅種。2017年12月1日起,山西作為試點之一開始征收水資源稅,區分行業制定城鎮公共供水水資源稅稅額標準,并從高確定超采地下水和不合理用水等水資源稅稅額。據統計,截至2020年底,我市關停封存自備井296眼,壓采地下水量4495萬立方米,2020年全市地下水位平均上升達到2.3米。水資源稅對地下水的保護作用已全面呈現。

    在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建設過程中,太原市稅務局聯合太原市水務局、建設方單位,針對水資源稅政策規定、地下水資源如何保護、如何盡可能減少抽排水等問題深入調研,建立稅務、企業、行業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共護”的水資源稅和水資源治理機制,依法依規解決業務問題,有序有效推動政策落地。

    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施工總承包部從建設之初就秉承打造“綠色”地鐵的施工理念,在水資源使用環節,通過加快工程施工進度,減少抽水時間,使用自動識別抽水設備科學抽水,循環利用抽采地下水,回灌地下水再生使用,這一系列節水措施,最大化地減少了對地下水源的破壞。截至目前,全線21座車站已陸續進場施工,施工排水量僅為47058.75立方米,繳納水資源稅56470.5元。(孫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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