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山西省康養產業促進條例》(簡稱《條例》)12月1日起施行。
康養產業關乎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同時也是帶動面廣、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顯著的新業態和新經濟增長點。我省四季分明、雨熱同步、區位適中、交通便利,中藥材分布廣泛,文化資源厚重、旅游資源豐富,發展康養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目前,我省康養產業還處于起步階段,《條例》共23條,針對我省康養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拓寬產業融合途徑,用法治方式引領推動康養產業發展。
《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資源稟賦、區位優勢、歷史文化、基礎設施等情況,按照市場化、產業化、特色化、專業化原則,編制全省康養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康養產業標準。
為把山西在自然、人文和旅游方面的資源優勢充分轉化為康養產業的發展優勢,《條例》就康養產業與相關產業的融合作出規定,如鼓勵康養產業經營者將小雜糧、特色農產品以及道地優勢中藥材與康養項目相融合;鼓勵公共文化資源向康養產業延伸,推動紅色資源、古建筑、古村落、傳統工藝、戲曲等與康養產業相融合;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康養社區、康養鄉村、康養小鎮,推動農業創意、田園觀光、民俗體驗與康養相融合;鼓勵開發全民健身運動康養項目,推廣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運動康養服務;鼓勵利用自然風光、清涼氣候、森林資源、地熱資源等建設康養基地。
同時,《條例》還強化了康養產業經營者的行為規范,明確康養產業經營者不得以虛假廣告欺騙、誤導、誘導消費者;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最低消費。(記者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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