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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泰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葉荔收監管函

    8月1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披露關于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葉荔的監管函。

    具體來看,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關于股東部分股份被動減持的公告》顯示,葉荔作為ST泰禾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人,因被司法強制執行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ST泰禾股份24889932股,減持金額31154730.86元,減持后持有ST 泰禾股份比例為11.05%。葉荔未能按照規定在首次減持ST泰禾股份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深交所表示,葉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3.4.1條、第3.4.12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本所希望葉荔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其續稱,上市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誠實守信,規范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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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深圳證券交易所 泰禾集團 股東葉荔 股票上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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