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6日從省民政廳獲悉,《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重點工作的若干措施》最新出爐,全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網,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
年底前力爭社會救助信息互聯互通
我省將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及救助幫扶。民政部門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要依托數據資源管理部門共享交換通道,做好社會救助相關信息的匯聚、整合和推送工作,2022年底前力爭做到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信息互聯互通,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基本完備,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高效應用。未實現共享對接前,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每月至少進行1次信息比對,確保數據信息完整有效。
這類人員可“單人戶”納入低保
我省將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低保保障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失業和返鄉人員納入低保,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單人戶”納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加強摸底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納入保障范圍。落實低保對象收入豁免、就業成本扣減政策,對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給予一定的漸退期。
這類人員鼓勵引導集中供養
我省將嚴格落實特困供養人員照料服務制度。鼓勵引導高齡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對無法準確表達自己意愿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綜合評估后視情納入集中供養。
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組織簽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確保全員覆蓋、不漏一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由鄉鎮(街道)負總責,村(社區)要安排專人定期入戶走訪,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臨時救助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
我省將深化臨時救助與其他救助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應急性、過渡性作用,疫情災情期間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由急難發生地實施救助。強化困難群眾急難救助功能,用好用足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可“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期間,符合條件的可根據困難程度先行給予臨時救助;困難群眾申請醫療救助等專項救助后,符合條件的應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做好臨時救助與其他救助有效銜接。
救助對象不低于30%比例抽查
根據新的政策,我省將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審核確認工作。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社會救助工作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對鄉鎮(街道)審核確認(含申請未通過)的救助對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抽查,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避免“錯保”“漏保”“人情保”“關系保”,防止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記者 武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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