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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創新 2021年廣東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超23萬件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我國法律援助制度承上啟下的一年。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開啟了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發展的“國家法”時代。法律援助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要制度保證。一年來,廣東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不斷加強法律援助制度建設,優化法律援助便民舉措,提升法律援助質量,為保障經濟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務。

    發揮法律援助職能

    滿足困難群眾服務需求

    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人民群眾法治需求,積極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司法公正以及彰顯公平正義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2021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36716件,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辦理刑事案件169913件,辦理民事案件59558件,辦理行政案件514件。

    發揮法律援助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積極作用,實現應援盡援。2021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群眾法律援助申請63513件,決定給予法律援助61738件,其中民事案件59558件,刑事案件1666件,行政案件514件。全年申請類法律援助案件批準率97.21%,與上年持平。全年向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887409人次,同比增長6.9%。積極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農民工、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特定群體法律援助工作,主動擔當作為,突出法律援助維護特定群體合法權益的兜底功能。全年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十分突出,組織辦理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案件24471件,為農民工討薪102891.36萬元,同比增長27.12%,法律援助已成為農民工欠薪維權重要渠道。

    發揮法律援助在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中的職能作用。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全年組織辦理刑事通知辯護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通知法律幫助案件174887件,依法保障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獲得辯護或法律幫助,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其中,辦理審判階段通知辯護案件49620件,因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增加的通知辯護案件41944件。加強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工作,全年辦理值班律師法律幫助案件110355件,其中參與認罪認罰案件89706件。

    發揮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糾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保障作用,實現應援優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根據當事人申請以及辦案機關通知,全年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2887409人次、代書3427人次、代理61829人次、刑事辯護64532人次、法律幫助110355人次,充分運用調解、和解、勞動仲裁、訴訟等多種糾紛解決方式定紛止爭,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突出保障重大戰略、重點工作,促進提高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以廣東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1.26億計算,2021年全省每10萬人有近250人獲得法律援助。全年辦結法律援助案件113269件,結案率達89.64%。其中,調解結案12658件,和解結案1277件,勞動仲裁19881件,訴訟76634件,終止援助2819件,幫助受援人挽回損失或取得利益234027.82萬元,同比增長34.84%。

    落實法律援助政府責任

    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積極推動法律援助政府責任的落實,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推動法律援助工作高質量發展。

    積極落實法律援助政府責任。2021年,省、21個地市、131個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均設有承擔法律援助職能的機構,受理本級法律援助事項,保障公民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共757人,其中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人數356人,全年人均辦案312件,有效推動了法律援助高質量發展。

    加大法律援助經費投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法律援助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2021年,廣東省153個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經費均已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正常開展。全年政府投入法律援助經費38708.06萬元,同比略有增長,其中人員經費11879.06萬元,基本公用經費1871.63萬元,業務經費24957.37萬元。業務經費中,同級財政撥款20604.18萬元,上級下撥經費4353.19萬元。以第七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1.26億計算,2021年廣東省人均法律援助經費投入為3.07元。

    發揮法律援助資金效益。2021年,廣東省法律援助經費實際支出37099.2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1928.72萬元,基本公用經費支出1724.11萬元,業務經費支出23379.06萬元。業務經費中用于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17405.38萬元,支付咨詢補貼1395.72萬元,支付值班律師法律幫助補貼2415.8萬元,支付代書補貼59.89萬元,宣傳費用808.63萬元,培訓費用103.49萬元,其他費用1189.67萬元。全年法律援助預算總額38708.06萬元,實際支出37099.26萬元,支出進度95.84%,其中六成以上經費用于業務支出,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3127552次,資金使用效益較好。

    完善案件質量監督機制

    促進法律援助質量提升

    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圍繞“質量法援”“標準法援”目標,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標準化建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機制,持續組織律師同行質量評估,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后半篇文章”,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水平,為每一個受援人提供了優質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發揮律師同行評估作用。2021年,廣東省法律援助局繼續開展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活動,采取指定案號的方式抽取全省21個市級、131個縣級法律援助機構組織辦結的民事、刑事案件各1件,共297件案件進行質量評估。評估結果為優秀案件的有101件,優秀率34.01%;評估為良好案件108件,良好率36.36%;評估為合格案件69件,合格率23.23%;評估為不合格案件19件,不合格率6.40%。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優良率達到70.47%,有效完成全年優良率60%以上的既定目標,促進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一步提升。

    發揮典型案例引領作用。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加大《法律援助法》宣傳力度,豐富法律援助宣傳形式,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主動講好法律援助故事。2021年,廣東省司法廳聯合廣東省律師協會首次在全省評選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并確定“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對賴某等3人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提供法律援助案”等10個民事案例、“云浮市法律援助處對潘某某涉嫌搶劫盜竊提供法律援助案”等10個刑事案例為2021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通過評選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鼓勵和引導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員提供優質服務。

    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創新

    優化便民為民利民舉措

    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以深化改革為統領,以提升服務水平為目標,堅持改革創新,通過完善法律法律援助制度,不斷優化便民為民利民舉措。

    不斷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動態調整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認定標準,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范圍,讓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眾。積極落實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免于申報制度,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農民工、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特定群體申請法律援助,開通綠色通道,簡化申請程序,縮短審查時間,降低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門檻,優化法律援助便民舉措。

    試點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202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在珠海、汕頭、韶關、江門、茂名等五市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試點工作。群眾在試點城市申請法律援助事項且該事項屬于該市法律援助機構管轄,申請人可就近選擇該市任一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申請事務,打破法律援助申請的區域層級限制,讓群眾真正實現申請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切切實實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務。試點期內,通過市域通辦機制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67。

    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全面推行申請法律援助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精簡法律援助申請材料,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推動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2021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采用告知承諾制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497件,比試點期間增長170%。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也是《法律援助法》實施首年。在這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將緊緊圍繞“質量法援”“精準法援”“標準法援”“品牌法援”目標,認真做好做實法律援助工作,不斷提高法律援助首選率、知曉率、滿意率,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職能作用,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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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法律援助制度 困難群眾服務需求 經濟社會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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