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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險全面實施 保障企業及相關人員權益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安徽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通知,全省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均需購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保障建筑施工行業企業及相關人員的權益。

    建筑施工安責險是保險機構對投保的建筑施工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項目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保險。我省明確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施工總承包企業與保險機構就該項目簽訂建筑施工安責險保險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約定的保險費,保險機構在收到全額保險費后應出具相應保單。保險機構應當建立保險條款、責任限額、費率規則、事故預防、理賠流程等統一的承保模式。已開工的工程項目可按照剩余工程量與保險機構簽訂建筑施工安責險保險合同。在保費支付方面,明確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參保,由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投保,保險費計算基數為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建筑施工安責險保險費用應單獨列支,專款專用。

    我省還明確對保險機構弄虛作假,預防費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預防責任、委托不合法或不具備相應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能力的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的,將嚴肅查處、責令整改。(記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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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建筑施工 安全生產責任險 保險機構 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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