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6日從合肥市科技局獲悉,《合肥市科技創新條例》1月1日正式實施。該法規是我省首部科技創新地方性法規。
《合肥市科技創新條例》共九章四十九條,明確了以創新平臺建設、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產業創新、人才支撐、科技金融、知識產權、創新環境為重點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主線。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相關部門、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各方創新主體的責任,形成了責任明確、高效有力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該條例明確,合肥市設立科技創新委員會,作為專門議事協調機構,統籌協調科技創新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戰略規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重大事項、評估督查重點工作、開展政策績效評價等。同時,將每年9月20日定為“合肥科技創新日”。(許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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