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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6日起 濰坊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9月13日,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山東省濰坊市出臺《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顯示,為加大對職工購房消費的支持保障力度,更好地滿足廣大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購房需求,經研究決定,自2022年9月16日起,調整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

    具體來看,一是調整貸款額度測算指標的規定,按照新政,取消“按繳存比例、貸款次數、職工單方或雙方繳存公積金確定貸款額度上限”的規定。

    二是調整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的規定,新政顯示,將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由“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含)個月以上”調整為“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含)個月以上”。

    三是調整測算貸款額度余額倍數的規定,新政規定,將貸款額度上限計算由“按借款人申請時繳存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調整為按20倍計算”。

    四是調整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占比的規定,按照新政,將“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的規定,調整為“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

    五是減少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材料,取消要求借款人提供戶籍地、受理地、繳存地三地的不動產查詢證明。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只需提供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也可通過“愛山東APP”查詢購房地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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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濰坊全市 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購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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