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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決抵制虛擬貨幣交易 央行切斷炒幣資金支付鏈路

    針對虛擬貨交易炒作,監管再放大招。根據央行官網6月21日消息,央行日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少機構也向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回應將堅決抵制虛擬貨交易,持續開展全面排查和打擊治理。

    約談

    根據央行官網6月21日消息,央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央行有關部門指出,虛擬貨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于防范比特風險的通知》《關于防范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此外,央行強調,機構要分析虛擬貨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征,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表示,央行約談部分機構,全方位切斷炒資金支付鏈路,體現了監管方對于嚴禁虛擬貨交易的嚴格態度。在她看來,虛擬貨炒作投機風險極高,虛擬貨本身也存在脫離監管視線后的洗錢、恐怖融資等潛在風險,既不利于經濟“脫虛向實”,也不利于維護金融穩定大局,隨著央行數字人民項目的不斷推進,官方質的數字貨發展路徑日趨明朗,其他“代”“虛擬”等發展的空間將會愈發狹窄。

    宏觀分析師周茂華同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監管層明確禁止金融機構為虛擬貨相關交易提供賬戶等支持,打擊比特挖礦和交易行為等,明確了防范虛擬貨投機炒作風險的態度,并向市場警示其中風險,有助于為此前虛擬貨市場“狂熱”炒作降溫;同時,隨著相關措施的實施,國內相關交易與挖礦市場將逐步萎縮,但也不排除部分交易、挖礦行為轉移至境外。

    回應

    央行發布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消息后,多家機構緊急回應。6月21日下午,支付寶回應北京商報記者稱,將持續開展對虛擬貨交易的全面排查和打擊治理,包括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轉賬交易;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對嫌疑付款方風險提醒、收款方進行限權。同時,還將加強商戶管理,嚴禁虛擬貨商戶準入等。

    此外,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也紛紛發布虛擬貨交易禁令,表示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相關的業務活動,禁止涉及虛擬貨交易客戶準入,并將對客戶及資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監測力度。

    在周茂華看來,虛擬貨劇烈波動與“造富神話”吸引眾多投資者參與投機,但從虛擬貨表現看,以比特為代表的虛擬貨的波動是一般股票波動的數倍,不乏杠桿參與者財富“一夜被洗劫”;并且難以用傳統的基本面、估值方法進行分析等,其更像是另類投機品,并不適合普通投資者。在他看來,監管層出臺禁令,銀行支付機構全面封殺虛擬貨交易,都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切身利益,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等。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多方的嚴打下,段時間價跌跌不休。根據非小號數據顯示,截至6月21日18時53分,比特價格報32530美元,日內跌幅達4.69%,七日跌幅20.08%,3個月下跌幅度達43.07%;此外,以太坊最新報價1966.56美元,日內跌幅6.61%,七日跌幅23.89%,30天下跌32.42%。

    在周茂華看來,金融機構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并切斷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相當于切斷虛擬貨投機交易資金渠道,預計后續虛擬貨交易量還會急劇下降,沒有資金支持后,虛擬貨價格預計還將繼續下跌。

    高壓

    事實上,無論是監管約談還是機構打擊,這一場關于虛擬貨的打擊活動,實則與此前一脈相承。

    早在2013年,監管就注意到了比特的風險,并發布了名為《關于防范比特風險的通知》;此后2017年,央行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定發行融資為非法行為;幾年來,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監管均在持續開展虛擬貨交易的摸排整治。

    對于虛擬貨交易情況,此前便有一接監管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對于虛擬貨整頓仍然保持高壓態勢。不管公司主體設在國內還是國外,只要涉及到為國內消費者提供非法交易通道,就要被嚴懲。此外,不僅針對發企業主體,為注冊在境外的虛擬代交易臺提供引流、服務以及資金通道的企業均要打擊。

    在蘇筱芮看來,對于機構來說,要全面切斷炒資金,一方面在開戶階段需要強化認證流程,對于資料不齊全、可疑身份等情形拒絕開戶;另一方面則需要在事中環節加大反洗錢監測,運用科技手段實施穿透式管理。

    周茂華則認為,為維護法地位、投資者利益和市場正常秩序,仍需加快補齊監管短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形成合力,提升監管效率;此外,也可通過加大宣傳提高投資者防范虛擬貨投機炒作風險;同時,國內可深入跟蹤研究虛擬貨技術方面的發展,加快法定數字貨的研發和推廣。(記者 岳品瑜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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